会
泽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会教字〔2005〕79号
会 泽 县 教 育 局
转发中共会泽县委 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教育改革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县直学校:
9月15日,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决定》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远见卓识和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决心。《决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改革措施有力,是指导全县今后五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党总支(支部)会、班子会、党员会、教职工会等会议分层次、分步骤全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特别是要把学习《决定》精神与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全县广大教职工学有收获、干有任务、教有目标,加深理解发展教育对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扎扎实实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
三、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的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市先进县(市)、区行列。
四、要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后,组织教职工围绕如何实现目标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大讨论,提出本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办法,涉及扩建、晋级升等的学校同时要拟订扩建、晋级升等的规划、采取的措施办法。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决定》的情况必须写出详实的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督导室,扩建、晋级升等学校的规划、采取的措施办法于10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已撰写了规划方案的要结合《决定》进行修改完善。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学习、贯彻《决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附:《中共会泽县委 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
会 泽 县 教 育 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共会泽县委 会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
(2005年9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抓住国家发展西部地区教育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提高成人教育水平和质量,做到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
到2007年,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初中毛入学率达98%,人均受教育年限达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0%,幼儿园入园(班)率达50%,普通高中在校生16000人以上,职业高中在校生2000人以上,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5万以上,高考上线人数列全市前三名。
(二)到2010年,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6%,初中毛入学率达99%,人均受教育年限达8.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幼儿园入园(班)率达55%,普通高中在校生22000人以上,职业高中在校生3000人以上,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6万人以上,高考上线人数列全市前二名。
(三)推进教育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激活教育发展机制,加快教育发展步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的方向性原则。教育改革必须有利于提高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改革涉及面广,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确保教师、学校、社会的稳定。
(三)坚持公益和公平的原则。高度重视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使每一个应该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都享受到应有的教育。
(四)坚持质和量统一的原则。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确保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改革的同时,重点突破管理体制、办学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六)坚持分类规划、分层推进的原则。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城镇教育和农村教育要区别对待,分类、分层进行改革,确保改革促进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
(七)坚持以教职工为主体的原则。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自主自愿、积极参与教育改革。
四、改革措施
(一)投入体制改革
1、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落实到位,按学校等级、规模及时足额划拨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的预算内经费用于学校建设,安排5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安排30万元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学校及教师。
2、教育系统的预算外收入和依法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用于教育,不予统筹或截留。
3、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段“一费制”收费制度,对实行“一费制”后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实行县管乡用,由乡(镇)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提出使用方案报政府审核同意后下拨各学校使用。
4、扩大社会投融资渠道,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办学。加快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步伐,逐步放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全面放开非义务教育办学市场。
5、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严格规范收费和使用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小学100元/生·年,初中150元/生·年的标准和定额核定。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小学40元/生·年,初中60元/生·年执行。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学费、杂费、培训费60%以上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6、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每年由县人大组织财政、审计、教育、税务等部门对上年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限期纠正和整改。
(二)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主要负责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的统筹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治安、安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
2、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切实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真正成为办学的主体。
3、改革办学模式。改变政府办学的单一模式,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非义务教育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模式。
4、改革招生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划片入学;职业教育放宽年龄、生源,实行学校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优校、优师、优生”战略,允许学生自主选择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制”政策。
5、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乡(镇)、村委会(社区)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重视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子女及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
6、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每年4月定为捐资助学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年捐资助学不低于200元,并积极结对救助贫困生,同时,积极发动企业、社会、个人捐资助学。贫困救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农村中小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提供相应条件,对勤工俭学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和政策扶持。
(三)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1、完善教师编制管理体制,严格教师编制管理
(1)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组织、人事、编办、教育等部门要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限期返校或与学校脱离关系。
(2)因学生人数变动而需要调整编制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申报程序报批,编制总数核定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县内教师在全县编制总额内的调配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对紧缺学科教师、市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破格晋升的中高级教师的招聘(或聘任),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学校在编制范围内按程序聘用(或聘任)。
(4)师生比标准。城镇高中1:13.5,初中1:15,小学1:20;农村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坝区1:20,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山区1:15,教学点1:10;幼儿园1:8。职业学校(进修学校)、体校教师编制按规定结合实际依法核定。
2、实行校长公开选聘和目标责任制。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因考核不合格、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校长职位空缺,需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一律实行公选制。校长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1)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公选的程序和办法。校长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以及公选的办法和程序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年,可以连任。
(3)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和学校内部对校长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经费审计制度,校长离任时,应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自主聘用教职工,聘用办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调整出教师队伍。
(2)教职工管理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3)学校在编制内聘用的教职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按退休人员确定待遇和进行管理:①工作年限满30年的;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人事争议,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4、改革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与聘用制相适应的绩效分配制。
(1)按照“按劳分配、以岗定薪、效率优先、优教优酬、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单位收入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用于分配的部分结合在一起搞活分配。
(2)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制度和政策,保证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待遇得到落实。
(四)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学质量
1、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加快公办幼儿园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办好县幼儿园,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发展民办幼儿教育,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招生、教师管理与培训等方面一视同仁。各乡(镇)可向民办幼儿园提供闲置房屋,对办园效果显著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资助和奖励。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乡(镇)完小全部开办幼儿班、学前班。到2007年,各乡(镇)所在地都要建有一所幼儿园。
2、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
(1)扩建会一中。到2007年,把会一中建设成高中在校生达3000人左右的省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
(2)扩建会二中,今年起停招初中,到2007年,力争在校生达3000人,进入省一级普通高中行列。
(3)扩建会三中、会四中,到2007年,三中、四中建成高中在校生达2000人以上的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
(4)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吸引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在县城东边新建一所规模为4500人的普通高级中学。
3、扩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规模,整合县职业学校(含进修校)、钟屏中学现有教学资源。扩建一所规模达3000人的高规格职业技术学校。
4、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完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和推广制度,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积极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合格教师,逐步缓解教师缺编的现状;每年选派5—10名优秀学校领导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学习,切实提高校长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领导
(一)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度,把义务教育纳入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法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举办者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三)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对不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致使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搞好管理;发展计划、财政、人事、编办、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从政策上积极支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文化市场的治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力度;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要关心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件发至乡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