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泽县委 会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二○○二年十月十日)
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特作如下决定,请遵照执行。
一、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落实“科教兴县”战略的需要,是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需要,是实现县委八届六次会议提出的“五六四六”目标任务的需要。我们必须立足县情,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投资作为基础性的投资,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义务教育段入学率和巩固率逐年上升;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办学质量逐年提高。但是,我县教育整体水平仍然偏低:“普九”欠款数额大;教育费附加征收不力,教育投入难以保证;中学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结构不合理;普通高中学校少,办学规模小,普高的瓶颈制约因素越来越突出;教育基础十分脆弱,教育教学质量不高;职业教育举步维艰,成人教育层次水平低。
二、我县优先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巩固“两基”,扩大规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加快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坚定不移地把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摆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义务教育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偏远贫困乡(镇)教育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主要目标:到2005年,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以下,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小学学龄人口的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5%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7年;初中升高中入学率达50%以上,3—6岁幼儿入园(班)率达40%以上。经过5年的努力,全县教育整体水平达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三、优先发展教育的主要措施、办法
(一)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的体制,我县要坚决贯彻落实这一精神:
1、撤消乡(镇)教办。乡(镇)教办的职能交由中心学校履行。中心学校负责管理本乡(镇)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学校的专职管理人员依据有关编制标准确定。金钟镇中心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控制在7人以内,其余乡(镇)中心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控制在5人以内。撤销后的教办原财产归中心学校所有。根据核定的中心学校专职管理人员编制,超编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分流完毕。撤消乡(镇)教办的工作,2002年10月底前完成。
2、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公务费上收到县集中统一发放。按照2001年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我县2001年中小学公务费标准,将各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公务费上划到县,由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中小学公务费标准,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统一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统一下拨中小学公务费。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和公务费上收到县的工作,必须在年内完成。
3、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教育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考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发文。乡(镇)完小(除中心学校外)校长的任免,由中心学校提名、考察,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由中心学校发文。县直各学校校长的任免,经县教育局请示县委、政府同意后由县教育局发文。
4、县直各学校教师、乡(镇)中学、中心学校专职管理人员以及乡(镇)之间的教师调配,由县教育局按照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制定或批准的原则调配。乡(镇)内小学教师的调配由中心学校请示党委、政府同意后发文调配。教师调配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乡(镇)中学由县、乡共管,以县为主。实行新的教育管理体制,必须明确县、乡两级办学责任。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强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城镇职工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教育集资工作,筹集资金还清“普九”欠款。
充分发挥村民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快教育发展步伐
1、继续做好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的暂行规定》,继续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一是依法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各乡(镇)要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教育费附加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2%按时足额征收,并保证用于农村学校建设;二是依法征收城镇职工教育费附加,城镇职工教育费附加按照职工年总工资的2%征收,用于城区县直学校建设;三是继续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学校建设。
2、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严格规范学校收费和使用管理。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予以保证。中小学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资金,中小学收取的学杂费实行财政专储,财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学校用款计划,必须按时拨付到位。农村中小学一律按国家规定实行“一费制”,并严格按标准收取,不得超标,严禁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学费、培训费,60%必须用于学校建设和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审计。
3、县财政从2002年起,每年划拨400万元切块经费用于学校建设。
4、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5、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捐赠者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县政府对捐助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6、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段的收费标准。
7、加大对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的救助力度,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专款,对特困村的贫困小学生试行“三免费”(免书费、杂费、学习用具费)。
(三)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学前教育阶段是人的成长起始而又重要的阶段,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需要。
1、到2005年,人口在四万人以上的乡(镇)所在地,至少办一所幼儿园,完小必须开办幼儿班;人口在四万人以下的暂不具备开办幼儿园的乡(镇),所有村完小必须开办幼儿班。
2、县幼儿园要扩大办园规模,在三年内搬迁钟屏中学,钟屏中学校产交由县教育局新办幼儿园。
3、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教育,各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要给予大力关心、支持,帮助办学者排忧解难。
我县高中教育现状是学校数少、规模小、质量不高。针对这一现状,我县高中教育在今后五年内的发展规划是:
1、扩建会一中。会一中文物设施划片相对分开,学校向西南方向扩展校园占地面积,力争两年后高中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会一中扩建项目除县财政投资外,要积极争取国家普高建设列项,学校在核定收费标准内,逐步提高收费数额,自筹资金用于学校建设。
2、会二中实行高初中分离办学。从明年起停止初中招生,办成普通高级中学。
3、会三中、会四中逐步办成以普高为主的完全中学。
4、县职中从今年起招收综合高中班,积极扩大综合高中的办学规模。
5、在县城新建一所在校生规模达4500人的普通高中。工程从今年开始筹建,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三年基本完善。
6、会五中改为罗布古镇初级中学,由县、乡两级共建共管。
通过合理增设、调整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促进高中资源优化配置,缓解我县高中特别是普高入学难问题,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步伐。
(四)积极稳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中小学人事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
2、依据国家、省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由县编办、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报县政府批准执行。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人事部门每年对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一次,超编学校不准新分或调入教职工,因长期历史原因形成的部分学校既超编又缺人的问题,县教育局要逐步调整这些学校的教职工结构,超编人员逐步分流。任何单位、部门不得随意借用中小学教师,占用教师编制。
3、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合同制。中小学必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相统一,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职工任用新机制。教职工的工资和奖金要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效率和成绩相统一,切实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年内要启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明年春季学期全县要全面推开。
4、稳步推进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必须遵循干部“四化”标准,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新、懂管理、善管理、敢管理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到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中来。要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从下到上的自荐、推荐、选拔、培训、考试、考察,逐步建立起一支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队伍。要加强校长的培训提高工作,除参加国家规定的校长履职培训外,要采取以会代训、参观学习、交流研讨,派到先进学校挂职锻炼等形式不断提高校长素质。
5、中小学领导原则上实行党政工作一肩挑,中小学校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首要的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采取措施激励教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以自己的学术造诣和优秀品格赢得学生的尊重和热爱。针对我县中小学教师的思想现状,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管理,对教师的备课、讲课、批阅学生作业、辅导学生、研究考试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要与教师的履职考核和岗位聘任直接联系。对那些不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的教师,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处理。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
7、今后五年,要在全县范围内培养、选拔、认定一批中小学各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中小学“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及“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县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加强中小学特级教师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8、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以在职学习、自学为主要形式,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终身培训。培训要以新课程改革为重点,确保新课程的有效实施。要支持广大教师利用各种不同形式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科技知识,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9、从2005年起,新补充的小学教师一律要有专科文凭,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基本达本科学历。今年内代课教师要全部辞退。
(五)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当前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加强教学管理。要建立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评价考核体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学生养成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培育良好校风。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认真做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建设要力戒随意性,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做到校园内房屋设施建设布局协调统一。
3、做好新课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2003年起,县城范围内的小学要开设英语课和逐步开设信息技术课。部分乡(镇)中心完小要开设英语课,所有高完中要开设信息技术课。2004年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2005年全县推开。县教育局要切实做好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对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加强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的程序和行为。
4、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县教研室对教学的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
5、培育一批窗口示范学校。要把县幼儿园、东风小学、工农小学、钟屏中学、会一中、新建高中等学校办成全县不同类别的窗口示范学校。窗口示范学校在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要能够成为其它同类学校的楷模。各乡(镇)也要注意抓好龙头学校的培育发展工作,以此带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
6、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奖惩制度。县教育局要制定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要定期公布教学考评结果,严格兑现奖惩。“百名优秀教师”的评选,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在同类地区教育教学质量连年处于后列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要坚决撤换。
(六)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办学水平。
县职业高级中学要进一步强化市场观念,深化专业设置改革,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署,扩大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和水平。要积极发展综合高中,盘活现有职教资源。
成人教育要在巩固“扫盲”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和文明进步带头人。
(七)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土地、收费、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将社会力量办学全面纳入我县国民教育体系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规定,做到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政策上平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坚决贯彻执行《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八)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保障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地位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县委、政府继续把抓教育工作的情况列为考核各级各部门领导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人大、政协要定期对教育工作进行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认真开展对农村教育投入、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等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检查。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3、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能,订立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环保、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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